钟祥二中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依规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钟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尊重历史、执行政策;公民同步、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等入学原则,严格按划片范围招生,全力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确保范围内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一)小学部:(以新校址原钟祥职高划片)
1.石城大道(西至中福御园,东至镜月湖四路)两旁房产居民。
2.校场路(北至安陆府东路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3.承天大道东路(西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东至镜月湖四路)以南
的房产居民。
4.莫愁湖路(北至龙山大道交汇处)以东的房产居民。
5.镜月湖大道(西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东至七里街与镜月湖大道
东接口)两旁房产居民。
6.高庙社区的房产居民。
(二)初中部:(以新校址原钟祥职高划片)
1.石城大道(西至中福御园,东至镜月湖四路)两旁房产居民。
2.校场路(北至安陆府东路十字路口)两旁房产居民。
3.承天大道东路(西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东至镜月湖四路)以南的房产居民。
4.安陆府东路(西至皇城门东街路口,东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两旁临街的房产居民。
5.莫愁湖路(北至龙山大道交汇处)以东的房产居民。
6.镜月湖大道(西至校场路十字路口,东至七里街与镜月湖大道东接口)两旁房产居民。
7.高庙社区的居民。
三、招生对象
1.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且符合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2022年初中七年级招收片区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部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产权住所是确定其对口就近)学的主要依据。我校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产权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有序招收新生。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均作为范围内学生优先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钟祥城区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入住达到居住时间(一年以上)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家庭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
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须附购房发票)等。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独立产权住房且唯一居住房为祖辈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一年以上电费、燃气费发票等原件、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即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钟祥城区拥有自购房、自建房或单位公房,仍提供虚假无房证明的,其祖辈房产信息不予认定。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合法产权住房,以相对稳定、实际长期居住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认定的依据。
(4)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城市改造房屋拆迁户,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的,须提供拆迁安置有效协议及原房产证,按其原居住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含尚未交付迁居的),以新购房产所处地址认定学生住址信息。
(5)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小产权房手续完备齐全目已实际入住的,因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产权证,需提供买卖双方具有法律效益的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转账凭证及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原件,经学校入户核实后,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其入学片区。
(6)适龄儿童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定由再婚后继父(母)代为监护子女,或父母因故死亡、失踪或法定监护人被依法剥夺监护权后,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监护的,经公安、法院、民政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出具证明,可依据代为监护人产权住房认定其入学片区。
(7)上述条款中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
(8)上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户口簿原件。其中,户口簿要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自建房的,必须持房屋土地证或房屋规划许可证进行认定。因抵押贷款购房暂无产权证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抵押贷款合同及贷款凭证原件(不含民间借贷)等。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逾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
3.以下户籍或房产上的住址信息不作为认定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1)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钟祥城区集体户或空户、挂靠户无产权住房的;户籍挂靠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户籍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的;假户籍的;原单位、楼房已搬迁或拆除,户籍仍挂在原址的。
(2)适龄儿童父母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期房尚未交房的;已购置产权住房已交房但未入住的,或已入住但未达到规定时间的;房屋已实际转售他人的;适龄儿童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所提供的产权证件不全、依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件的。
(3)房产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规划用途的性质来认定,非住宅性质用房,不作为入学片区、学位认定的依据。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实际居住房屋为商业用房不属于住宅性质用房的,如:营业性商铺、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办公用房、工业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租赁经营性房屋等非住宅房,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房、遗嘱房或非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认定依据。
(4)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市户籍或挂靠在非法定监护人户籍处,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4、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各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等证明,一般不作为认定入学的依据。
5、以下情形均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学位,学校不预留学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1)凡未按学校招生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到片区内对口学校提交相关证件进行资料审、报名注册的。
(2)凡选择跨片区择校,后期又要求回片区内学校入学的。
(二)初中部
初中七年级新生凭市教育局下发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登记。
五、工作安排
1.7月31日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建招生专班,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及招生时间。
2.8月3日-4日,范围内就读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持相关资料到校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3.8月6日一9日,学校组织专班审核范围内就读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相关资料,入户核实,并送发入学通知书。
学校向范围内就读初中七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4.8月12日,对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登记的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补登(时间仅限12日),逾期不再办理。
5.8月28日,小学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6.8月29、30日,初中七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注册。
六、相关要求
1.严格疫情防控。进出校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扫码、测体温进入校园,并按工作人员要求保持一米的距离有序办理。
2.统一装袋要求。所交原件材料统一用透明文件袋送审,透明文件袋外面封口处左上角统一贴上标签,标签上写上学童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以父母或祖辈房产为依据申报材料的,请按如下顺序要求装好材料。
(1)以父母房产为依据,范围内适龄儿童学位认定材料装袋顺序:①目录(自己打印或是手写);2户口簿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全额购房缴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等);4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其中,户口簿依次放户头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全员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
(2)以祖辈房产为依据,范围内适龄儿童学位认定材料装袋顺序:①目录(自己打印或是手写);2学生本人和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或提供祖孙关系的其他法定有效证明;3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全额购房交款发票、完税凭证、物业费发票等);⑤一年以上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缴费发票等原件;6学生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其中,户口簿依次放户头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全员页。
3.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4.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5.严守作息时间。招生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具体要求为: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6.登记地点:钟祥二中弘仁楼一楼
咨询电话:
杨老师电话:15071996665
高老师电话:1359799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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