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杂谈文章正文

滨州市滨城区第二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通知

综合杂谈 2022年08月17日 08:48 739 admin

学区各单位、住宅小区:

按照《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滨教〔2022〕3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滨城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方式:

本次招生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

1.在规定时间内,一年级新生家长利用手机登录“爱山东˙滨州”APP,填写学生报名信息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见后面的附件:滨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平台操作说明{爱山东APP})。

2.学校只能接受居住地、户籍同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平台显示“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平台显示“学生信息提交不能通过”。

3.家长无上网条件或者网上提交信息不全,未通过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线下报名;对家长网上报名提供材料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可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补充报名信息,再次确认。

二、招生对象

2022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城区常住居民儿童和符合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儿童。

三、报名审核时间:

线上:8月18日--8月22日(线上不报名的,不能录入学籍)

线下:8月18日--8月22日(地点:黄河二路渤海六路滨城区第二实验小学老体校旧址)

温馨提示:疫情严重形式下,请各位家长随时关注公众号,若有变化及时通知,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线下审核材料说明

1.常住居民子女需满足的条件:

①房产证和户口本一致,都在本校学区内;②房产证和户口本不一致但都在本校学区内。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满足的条件:

①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1年以上的房屋居住用房租赁合同;

②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至招生当年6月30日之前满一年以上,含1年)。

需提供的材料说明: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索引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和学生本人满一年的居住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本地户籍不需要)

4.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网签合同或者房管局出具的满一年的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祖孙三代同住除提供常住居民子女满足的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

五、招生范围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四路以南至大坝,渤海五路以西至渤海七路东。

六、报名办法:

1.家长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爱山东”APP,安装完成后,点击“爱山东”APP 图标,进入爱山东 APP

2.首页,点击右下角【我的】按钮,进入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右上角【登录/注册】按钮完成注册、登录操作。

3.点击“爱山东”APP 主页左上角地市选择按钮,选择“滨州市”-“市本级”进入滨州分厅。

4.在“爱山东”APP 首页上方搜索栏输入“义务教育”关键字,点击“相关服务”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滨州市教育局)进入报名平台。

5.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分为“本地户籍”、“非本地户籍”两种。

6.按照提示完成报名。(请务必保证“学生身份证号”信息准确,平台将通过学生身份证号信息自动核实户籍真实信息;请务必保证房屋所有人“证件号”(身份证)信息准确,平台将通过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号信息自动核实房屋真实信息。不能完成线上报名的,可持相关材料在18-22日到学校现场报名。)

七、报名条件:

(一)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下同,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少年,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④孤儿。

3.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询证明等能够证明其住址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

4.购买二手住房,已实际居住且须过户一年以上(以房产证和过户契税时间为准),房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同一住房,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 6 年,初中 3 年,一贯制9 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上述范围未包括在内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指定学校就读。

(二)外来务工人员(含流动人口,下同)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

1.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 1 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1 年以上的房屋居住用房租赁合同。

2.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的居住证(至招生当年 6 月 30 日之前满 1 年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申请就读学校为子女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滨州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三)时间界定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生当年的 6月30日。

八、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的,平台核验后,予以清退,不再录取。

招生咨询电话:0543—3086006、3086009、18654301501、18654301521

滨州市滨城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2年8月12日

老胡网鲁ICP备2021033673号-3 备案号:川ICP备66666666号 Z-BlogPHP强力驱动 主题作者QQ:20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