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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颍水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综合杂谈 2022年08月09日 09:14 235 admin

为做好2022年秋季我校招生工作,根据《沈丘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基本原则



1、坚持合理划片、免试入学。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特殊群体顺利入学。

二、学区范围



沙颍河以南、永安路以北、兆丰大道以东、人民大道以西。

沈丘县颍水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需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线下验证的形式,家长需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证件,并准备好原件、复印件,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时到我校进行现场审核,错过时间不再审核!

(1)公布方案(8月9日-8月10日)

学校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片区范围、让家长了解学校招生政策。

(2)网上报名(8月10日一8月18日)

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录入、证件上传、志愿填报等工作(http://ywzs.jyt.henan.gov.cn)(操作流程见附件),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证件的原件图片,严禁提供虚假信息,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



(3)网上审核(8月10日-8月19日)

学校对家长上传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网上审核,对不合格的,学校会及时退档并注明原因,请家长及时关注报名审核进度。被退档的学生要及时到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学校报名。(各位家长报名留存的电话务必真实准确)。

(4)线下验证(8月11日-20日)

初审通过的学生,釆取电话通知的形式(以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分批次进行原始证件现场审核。接到通知的家长,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交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和入户核查,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注:所交档案资料为证件原件、复印件、从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以及资料证件真实性承诺书,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皮必须填写档案材料清单<原件清单和复印件清单顺序一致>),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承诺书内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均合法有效,如有造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家长签名)

(5)制作通知书(8月21—25日)

对线下验证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网上录取, 同时将名单电子版报中心校审核备案,制作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入学时间及分班(时间待定)

学校在开学前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发布报到入学时间及分班情况。请家长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证件材料

需网上上传(不含承诺书)和上交学校进行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学区内原户籍居民

(1)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近6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法人与入学学生同在一户籍方为有效)

2、学区内购房居民

(1)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等其他房产证明资料;无产权证的商品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等材料(注:私买私卖房产资料不作为入学凭证);

(3)近6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票据;

(证件法人与入学学生同在一户籍方为有效)

3、学区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居住证地址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上传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和交给学校审核的证件及其复印件有:

(1)户籍证明:

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居住证明:

申请人父母双方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在辖区内居住满6个月);沈丘县房管局提供的父母双方的城区无房证明。

(3)务工证明:

父母一方在沈丘城区工作的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用工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辖区内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等材料。(注:私签用工合同不予认可)

(4)实际居住满6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法人与入学学生同在一户籍方为有效)

4、城区拆迁户子女

(1)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

(3)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由居住地办事处审核盖章)。

(4)近6个月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证件法人与入学学生同在一户籍方为有效)

(注:安置协议明确注明为安置到学校片区内的拆迁户子女)

咨询电话:0394--5226979

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沈丘县颍水小学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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