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第三完全小学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2022年获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获政办〔2022〕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招收不足年龄或已注册学籍的儿童入学。
二、招生计划
6个教学班
三、招生范围
1.西苑街以东,中山路(原东环路)以西,和平路(原北环路)以南,文圣路以北区域。
2.和平路(西至原拥军路东至薄亢路)以北区域(二街新村)。
3.二街村、西城后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4.外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有住宿需求的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留守儿童、没有寄宿制小学乡镇的留守儿童。
四、招生办法
依据“分批错时、以房定区”的原则,按照①拥有合法房产子女;②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③优惠对象子女;④常住户籍无自有住房子女;⑤外县户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要住宿的县域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要住宿的城区户籍留守儿童和没有寄宿制小学乡镇的留守儿童的批次顺序录取。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的录取,额满为止。若空缺学位少于下一批次报名人数时,学校将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名额,剩余人员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五、学区认定
入学区域认定按照“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办法如下:
(一)拥有合法房产子女
1.适龄儿童和监护人拥有合法房产(拥有100%产权,含城区户籍公租房),按房产位置确定入学区域;
2.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监护人在县域内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以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入学区域。
(二)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
1.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2.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三)优惠对象子女
1.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退伍军人(三年内)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入学。
2.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新政办〔2019〕44号)规定,参照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和公安系统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先进工作者、个人一等功、个人二等功等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新乡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新公文〔2018〕113号)规定,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就读。
4.引进人才随迁子女,符合县委、县政府人才认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按其就学意愿确定入学区域。
5.县级以上表彰的尊师重教、对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就学照顾。
6.孤儿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其监护人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四)常住户籍无自有住房户子女
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常住户籍,但城区无合法自有住房的。若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许可,按户籍住址确定入学区域。
(五
)外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其监护人自2022年1月1日前开始在县域内务工,凭相关材料到我校就读,并根据需要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有住宿需求的县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自2022年1月1日前开始在县域内务工,凭相关材料到我校就读,并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有住宿需求的城区户籍留守儿童和没有寄宿制小学乡镇的留守儿童。其监护人有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凭相关材料到我校就读,并办理相关住宿手续。
非住宅性质的房产、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属于上述范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置。
六、报名办法
(一)关注学校
“群星悦动”
公众号,按照附件3“
第三完全小学2022新生入学报名材料清单
”的类别准备应交材料。
(二)我校幼儿园毕业生统一在幼儿园南一楼有序报名(关注班级群,获悉招生信息)。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生,其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我校北教学楼一楼报名,并关注学校公众号“群星悦动”和扫码进入相应报名组获悉招生信息。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准备两个档案袋,将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
并请在“群星悦动”公众号按附件4或附件5打印学生信息登记表(两份)
,一份粘贴于档案袋封面,一份装于档案袋内(机打);材料接收组登记接收原件类别,家长签字,返还原件时也需家长签字。
(二)学校要初步审核家长提交的材料:凡是相关证件无异议的,只退还材料原件;凡是相关证件存在不齐全或有异议的,将原件和复印件全部退还给家长,家长在报名时间段内能提供齐全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递交全部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三)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报名材料,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负责。
(四)特别声明:
1.每位学生报名时仅一位家长陪同,凡体温异常,出现发热、咳嗽、感冒等不适症状者不准入校。
2.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不得入校。
3.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2米距离,有序在测温区进行测温、消毒、扫码后(呈绿码)方可入校,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五)防疫期间采取错峰分批报名:
1.招生组分为五组:一区(共一组):幼儿园南一楼;二区(共四组):教学楼一楼。
2.区域内各小区适龄儿童监护人可将材料交由小区物业或售楼部,统一报名。
3.学生及家长单独报名要求:每组、每晌报名总人数限定在80人以内。
招生工作咨询及监督电话:0373—— 3956176
八、招生时间及安排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8月13日—15日,组织报名接收材料、补充材料、初审,逾期不再受理。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报名材料,若有假证件、假证明,直接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8月16日—18日,按批次和顺序复审、入户调查。
8月19日—21日,按批次和顺序录取。
8月22日—24日,县教体局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处理遗留问题。
8月25日—26日,学校编班。
附件:
1.获嘉县第三完全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获嘉县第三完全小学招生区域示意图
3.获嘉县第三完全小学2022年新生入学报名材料清单
4.学生信息登记表(房产户籍)
5.学生信息登记表(进城务工/留守儿童)
获嘉县第三完全小学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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